可能有唔少網友都經歷過類似狀況,家電產品在保養期後就開始損壞;或電器用品因沒有零件而無法維修。要解決類似問題,歐美消費者近年積極爭取稱為「Right to Repair」的權利,而歐盟也決定立法規定在歐盟銷售的家庭電器產品,需要提供零件至少十年。
從2021年3月起,歐盟電子產品、電器生產商需要為其新產品提供10年的維修服務,在期間內需要確保有足夠後備零件以供維修。該規則適用於照明,洗衣機,洗碗機和冰箱,生產商不但要為在歐盟銷售的型號準備維修用的零件至少十年,也需要向專業維修人員銷售這些零件,讓消費者可以找第三方進行維修。
歐盟就在議會上通過給予消費者「維修權」,促進重用和維修產品,延長產品的使用壽命。同時,鼓勵消費者作出可持續的選擇,並促進重用文化,並向消費者推廣重用和維修文化對環境的影響以及提高可持續性。
資料來源 : euronews